(二)具體要求:
1、報考人員須在資格審查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煙臺市芝罘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親筆簽名的《應聘教師誠信承諾書》、大學本科的學歷和學位證書(7年制研究生除外)、研究生學歷和學位證書(高校教務部門或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階段專業研究方向證明)、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張。
有關證明材料包括:戶口簿(或帶照片的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身份證、招聘標準條件要求提交的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符合條件但暫未取得的,需持有學校出具即將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證明)、普通話證、英語等級證明(或成績單);擇業期內未派遣的畢業生還需提交畢業生就業主管機關簽發的報到證,已經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還需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交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材料(詳見面試前資格審查通知),已經簽訂就業協議書的還需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報考需出具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信;符合條件的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手續;專科學歷畢業生還需提供高中畢業證;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交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信(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報考需提交縣級以上組織、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信);實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信外,還需人事代理機構出具人事代理證明信;實行個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機構出具個人人事代理證明信(或代理合同)等。招考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還需按要求提交其他相關材料(具體要求詳見面試前資格審查通知)。
2、報考定向崗位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還需出具材料: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還需出具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社(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已錄用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還須提交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未享受基層服務項目優惠政策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考試資格,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以面試前的資格審查結果為準。因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審查通過后,直接或按規定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現象,均可取消報考資格。
五、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按照魯價費函[2008]13號文件的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享受減免筆試考務費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免繳面試考務費。
面試采取說課能力測試(部分學科加試實踐操作)的方式進行。參加面試的人員需攜帶面試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時間詳見面試準考證通知,面試內容為報考學科現行教材相應學段的有關課節,準備時間30分鐘,面試時間15分鐘。主要測試應聘者對教學目標的理解把握、教學環節的設計安排、教學方法的選擇設想,以及“三字一畫”、語言表達等方面內容。面試量化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按百分制計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幼兒園教師面試采取說課能力測試和實踐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說課成績與實踐操作成績6:4的比例計算面試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總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人員名單在芝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對體檢、考核不合格人員出現的空缺,從該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成績依次遞補。如報考同一學段同一學科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且影響聘用的,以筆試成績為準;筆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專業知識成績為準;筆試專業知識成績相同的,則組織評委重新進行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