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布直達運價的使用
公布直達運價是指承運人直接在運價資料中公布的從運輸始發地至運輸目的地的航空運價。
運價的公布形式有N、Q45、……等運價結構,也有B、K運價結構(歐洲內特有的運價結構)。N運價,即Normal General Cargo Rate,指的是標準的普通貨物運價;Q運價則為Quantity Rate,指的是重量等級運價。
指定商品運價與普通貨物運價同時公布在TACT RATES BOOKS中。等級貨物運價計算規則在TACT RULES中公布,需結合TACT RATES BOOKS一起使用。
公布直達運價的運價結構見下圖:
| Date/type | Note | Item | Min.wight | Local curr. |
| BEIJING CN BJS Y.RENMINBI CNY KGS | ||||
| TOKYO JP M 230.00 N 37.51 45 28.13 O008 300 18.80 0300 500 20.61 1093 100 18.43 2195 500 18.80 | ||||
圖表說明:第一欄,DATE/TYPE——公布運價的生效或失效日期以及集裝器運價代號;
本欄中若無特殊標記,說明所公布的運價適用于在本手冊有效期內銷售的AWB.
第二欄,NOTE——相對應運價的注釋,填制貨運單時,應嚴格按照注釋所限定的內容執行。
第三欄,ITEM——指定商品運價的品名編號;
第四欄,MIN.WIGHT——使用相對應運價的最低重量限額;
第五欄,LOCAL CURR——用運輸始發地貨幣表示的運價或最低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