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在校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所有參加考察的考生必須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報考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學籍檔案,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資格的缺額在報考該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可登錄忠縣政府網查詢。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忠縣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報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與其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編制和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要求
學校教師公開招聘,是公開選拔教育系統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