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重慶黔江區教委招聘120名中小學教師的通知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7號)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任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任教師12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黔江區2012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崗位及條件一覽表1》(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1》)、《黔江區2012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崗位及條件一覽表2》(附件2,以下簡稱《一覽表2》)。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2);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
7.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③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④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⑤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⑥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以及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我區選派大學生;⑦現役軍人;⑧在讀的非2013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⑨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⑩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