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一)筆試
1、筆試委托市相關機構命題和閱卷。筆試內容包括學生管理、應變能力、協調能力、團隊合作、法制意識、智力因素等。
2、筆試時間和地點報名時告知考生本人,考務費于考試當天在現場繳付。
3、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筆試合格名單確定。區教育局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以每類專業招聘崗位總數3.5倍的比例,確定筆試合格名單,并在上海嘉定教育網站(www.jdedu.sh.cn)上公布。
(二)崗位報名審查
1、區教育局將于2013年2月起接受網上崗位報名。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可參加崗位報名,每人限報2個崗位,依據本方案規定的招聘條件和公布的具體崗位要求,區教育局對考生提供的個人報名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對資格審核不予通過的人員,應說明理由。
2、區教育局根據招聘單位具體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參加面試應聘者與擬招聘崗位數不足1:3比例的,由區教育局在同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統一調劑。)
3、面試說課試教
學校與確定面試人員聯系,安排具體的面試說課試教時間,并由學校聘任委員會進行聽課、面試、考核。
四、聘用方式
(一)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學校負責。區教育局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擬考察人員。招聘學校要根據擬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修養、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學習能力、身份狀況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實事求是進行分析,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對象,并確定考察結果。
(二)招聘學校根據應聘人員的錄用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然后報區教育局審核,經審核合格后,在上海嘉定教育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要署名,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
五、具體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嘉定區教育系統2013學年度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六、招聘咨詢與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59524188 考務咨詢電話:59538260
監督電話:39902066 學歷驗證:瑞金南路438號上海職業能力考試院
上海市嘉定區教育局
2012年12月3日
2013年上海嘉定中學師資需求計劃
2013年上海嘉定小學師資需求計劃
2013年上海嘉定幼兒園師資需求計劃
2013年上海嘉定職業教育師資需求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