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待遇
聘用人員或團隊達到相關條件的,按學校引進人才優惠待遇的執行。其他檔案工資、績效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重慶市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八、其他事宜
(一)具有博士學位或者高級職稱的人員實行事業編制;其他人員實行人事代理。
(二)所有應聘人員需按照我校相關要求提交資料,不符合進人計劃的資料恕不接收。
(三)因應聘人數少、成績不合格及體檢出現缺額等原因,未完成招聘計劃的崗位,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將適時組織公開補招。
(四)公開招聘過程嚴格實行回避制度。接收廣大考生和社會監督。
(五)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重慶市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重慶郵電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重慶郵電大學人事處
2012年11月
引進人才條件及優惠待遇
第一類: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1.建立專用實驗室,配備助手1—2名,提供科研啟動經費200-1500萬元(人民幣,下同);
2.配專用轎車一輛,免費提供20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
3.安家補助費200萬元;
4.除享受正常的工資津貼(按學校津貼分配辦法執行)福利待遇以外,每年發給人才補貼100萬元;
5.隨調配偶。
第二類:國家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千人計劃)人選;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前三名;國家“863”、“973”重大(重點)科研項目主持人。
1.建立專用實驗室,配備助手1—2名,根據學科和需要提供科研啟動經費100-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2.免費提供15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安家補助費100萬元;
3.除享受正常的工資津貼(按學校津貼分配辦法執行)福利待遇以外,5年內,每年發給人才補貼50萬元;
4.隨調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