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成都師范學院12月公開招聘25名工作人員的通知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成都師范學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舉辦,省教育廳直管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為創建于1955年的四川教育學院。2012年3月,學院經教育部批準改建更名為成都師范學院(學校代碼為14389)。
學院位于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國”腹地成都市。現有人民南路、溫江、白果林三個校區,總占地1100余畝;修建有辦公樓、教學樓、藝術樓、實驗樓、圖書館、運動場、游泳池、學生食堂、學生宿舍等用房近40萬平方米。現有館藏紙質圖書120多萬冊,各類報刊2110余種,電子文獻4.2TB.學院現有專任教師近7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上教師260余人,具有研究生學歷教師320余人。學院現有省級教學團隊1個,國家級、省級專家30余人。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碩士及以上學位,并完全符合《成都師范學院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3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特殊要求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