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基礎考點:純公共物品
純公共物品的特征:完全的非競爭性、完全的非排他性,如國防、治安等
準公共物品的特征:有限的非競爭性、非排他性,如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收費公路等
關于私人物品的表述:。增加一個人對該物品的消費,必然減少另一個人對該物品的消費;該物品在財產所有權上具有獨占性;一個人不進行購買就不能消費該物品。
信息不對稱是指市場上買賣雙方掌握的信息量不一樣的一種情況。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存在,就會產生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等問題。
政府應對市場失靈進行干預,其方式和措施包括:
第一,為了限制和消除壟斷,保護和促進競爭,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政府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限制壟斷和反對不正當競爭;還可以對壟斷行業(yè)進行公共管制,主要是對壟斷行業(yè)的產品或服務的價格進行管制——或規(guī)定限價,或規(guī)定利潤率。第二,消除外部性的傳統(tǒng)方法,包括使用稅收和補貼手段,將相關企業(yè)合并從而使外部性內部化的手段以及明晰產權。第三,為了提供適當水平的公共物品,政府承擔了主要提供者的職責,例如國防、治安、消防和公共衛(wèi)生。
第四,為了解決因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市場失靈,政府對許多商品的說明、質量標準和廣告都做出了具體的法律規(guī)定,政府還通過多種方式為消費者提供信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