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合肥長豐縣招聘234名中小幼兒教師的通知
為適應長豐縣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解決好教師隊伍數量不足和結構性不合理問題,經縣委研究同意,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34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共234人。其中高中教師53人(含職業3人),應為初中教師45人,小學教師86人,幼兒園教師50人。詳見附件《長豐縣2013年招聘教師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開拓進取精神和服務意識,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報考高中、初中、職業學校教師崗位必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必須第一學歷為幼兒師范學校學前教育專業中專畢業,或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合肥北城中學教師須具有3年及以上高中相應學科教學經歷(且高三教學經歷須有1年)。
3、報考高中教師必須取得高中教師資格,報考初中教師必須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小學教師必須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幼兒園教師必須取得幼兒教師資格(其中報考語文教師和幼兒園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得普通話二甲及以上證書);報考職業學校教師必須取得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4、身體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教人[2001]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規定,具有崗位所要求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省特級教師、省“教壇新星”或省級名師(及以上)等榮譽稱號,或獲得省(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表彰的優質課比賽一等獎(及以上),或獲得地市級學科帶頭人(及以上)等榮譽稱號,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人員;
(8)我縣在職在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