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 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 面試成績×40%。(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筆試、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復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報考人員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榮昌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經榮昌縣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榮昌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榮昌縣教委對其政治思想、現實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政審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同時,有工作經歷的考生應于復查時提供勞動合同、人事代理合同或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明細表等相關證明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經榮昌縣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可登陸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或榮昌縣教育網查詢。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榮昌縣教育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相同崗位的擬聘用人員,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選擇招聘單位,同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出現擬聘用人員放棄,則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其他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榮昌縣人力社保局辦理相關手續,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榮昌縣人力社保局、榮昌縣教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