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重慶榮昌縣教委招聘65名中小幼教師的通知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榮昌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5名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榮昌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畢業生。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③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④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⑤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⑥本縣教育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以及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⑦現役軍人;⑧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⑨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⑩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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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截止2013年4月24日);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附件1);
5.自愿在榮昌縣教育系統服務三年以上,否則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責任;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2013年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統一印制、加蓋畢業院校行政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截止在2013年7月31日前,按照崗位條件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