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名。在確定面試、體檢、考察對象時,按報考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作崗位間調劑。
(一)報名時間
2013年4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報名地點
榮昌縣教育委員會(榮昌縣昌元街道寶城路1段196號),咨詢電話:023-46787041.
(三)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
1.報名要求: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須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正式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相關資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資格審查:經榮昌縣人力社保局和榮昌縣教委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定標準繳納筆試考務費。
(四)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繳款收據于2013年5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可委托他人代領,但需同時提供領取人的身份證,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四、考試考核
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考試考核分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時間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
2.科目
(1)公共科目筆試: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市人力社保局編印的《綜合基礎知識》以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2)專業科目測試:滿分100分,其中,報考語文、數學、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教師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所報學科專業知識,使用普通高中相應學科現行教材;報考其他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所報崗位專業知識,使用相應學科專業教材。
(二)面試
面試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比例達不到1:2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各科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筆試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會計1、會計2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內容在所報崗位學科教材中選擇。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若某一崗位只有1名考生進入面試,則保留該崗位1名招聘指標,該考生的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方為合格。
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地點請見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榮昌縣教育網上通知,不按通知時間和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者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