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4月15日9:00—4月17日16:00
網上審核時間:2013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2:00
查詢及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6: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錄青島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點擊“2013年青島市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報名入口”,進入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上報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青島市事業單位。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集中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審查確定初審結果。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截止之日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參加網上報名人員在確認已被初審通過后,要按規定時間登錄青島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報考人員可于2013年5月9日9:00至11日9: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的應聘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并于4月21日9:00—11:30到青島開發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青島開發區北江支路58號)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逾期不再受理)。屆時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場辦理,可委托他人攜帶委托書、委托人、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證到現場辦理。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緊缺崗位可適當放寬。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報名人員可于4月21日9:00—11:30到青島開發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青島開發區北江支路58號)辦理現場改報或退費(逾期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需本人簽名)、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背面書寫姓名)。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和學校有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屬師范類專業的需注明)證明,報考崗位有專業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學校有關部門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非師范類畢業生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須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等。2013年應屆畢業生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出具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其參加應聘的證明。2013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以上證書須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證等,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失業證或檔案代管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大學專科學歷的需提供戶口薄或戶籍證明。對應聘人員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將審查其勞動合同備案及相關工作經歷情況。使用國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須提交國家教育部《國外學位學歷認證書》。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報考面向符合服務基層項目定向招聘人員,除出具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畢業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山東省或青島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青島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要出具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處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區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新農村大學生”要出具服務單位出具的在崗證明和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
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A4紙),原件在審核后退回。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因資料準備不充分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