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筆試時間、內容和面試
1、筆試時間:全省統一為2013年4月20日。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
2、筆試內容:按《關于開展全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0]7號文件規定執行。
3、面試對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4、面試形式:采用合格、不合格。面試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試內容、時間另行通知。
5、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須參加網上報名,但不用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直接參加面試,面試合格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6、志愿服務西部、服務欠發達地區及 “三支一扶”計劃等符合有關政策加分條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5分。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享受事業單位招考優惠政策。
五、體檢、考核和聘用
1、根據報考的職位,面試合格者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并按報考職位數1:1確定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
2、當招聘錄用崗位最后一名出現筆試總分相同且面試合格者,報考中小學教師的以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分者確定為體檢對象;報考幼兒園教師的同分同錄。
3、當出現個別中小學、幼兒園招聘錄用崗位空缺時,先按同類同專業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仍出現招聘錄用崗位人數不滿時,按類別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不受專業限制依次遞補。
4、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等免筆試對象面試合格者,按招聘錄用崗位優先錄用。當以上對象出現超招聘錄用崗位人數時,將再進行教學技能考核,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用。其中:擬錄用的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可根據我縣各類學校需求,任其在城區或農村選擇相應的學校任教。
5、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
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六、聘用人員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員到缺編的中小學、幼兒園任教,按報考職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選崗。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試用期一年。期滿考核合格,給予續簽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列入編制、工資基金管理,享受同類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聘用人員應在本縣教師崗位服務5年以上,否則予以解聘合同。
七、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歡迎社會各界參與監督。
詔安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告的解釋。
詔安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