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莆田市荔城區教育局招聘144名中小幼教師的通知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省委編委辦《關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3]1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現就本區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提出以下方案:
一、招聘學校與人數(3個類別144人,具體見附件1)
今年參加招聘學校有100所,其中:中學9所,計劃招聘17人,小學26所,計劃招聘45人,幼兒園65所,計劃招聘82人,總計劃招聘144人。
二、招聘的對象及條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戶口在我市的(莆田市外高校的莆田生源均視為本市報考者)、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生。
3、學歷要求
應聘中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研究生畢業要求本科、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一致且與所報考學科專業對口)。應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應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4、資格、專業等要求
應聘中學教師崗位須取得相應教學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小學教師崗位須取得相應教學崗位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幼兒園教師為女性:須取得幼兒園(學前教育,幼兒教育)教師資格證書或音樂教育、舞蹈教育教師資格證書;全日制專科學歷畢業的女性,具備教師資格證書的允許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
本科畢業生應聘小學教師崗位,除報考相應專業的學科外,可另選小學語文、數學等學科報考(理科的物理、化學等專業考生可選報小學數學,文科的政教、歷史等專業考生可選報小學語文,語文教師普通話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5、所有證書,包括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等,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資格初審、復核、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擇優聘用。具體招聘工作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區公務員局參與對招聘工作組織的指導和實施方案的監管。區紀檢、監察機關對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