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體檢
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的標準,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招考學科計劃數1:1的比例組織招聘對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如果是現場考試的,不予替補。報考者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聘用
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的人員經縣教育系統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辦理有關手續。
八、聘用待遇及相關要求
(一)應聘者經考試、體檢合格后,確定為聘用對象,在職公辦教師自通知之日起30天內辦理聘用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應屆畢業生現場簽訂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逾期未簽訂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二)應聘者被確定為聘用對象的,如發現有弄虛作假,則取消其錄用資格;
(四)被我縣正式聘用為教師的,辦理相關人事關系調入手續,享受我縣公辦教師同等的工資福利待遇;
(五)被錄用的教師必須與縣教育局簽訂協議書,從到我縣任教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調出惠東縣教育系統;
(六)被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學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附件一: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rar
附件二:《惠東縣2013年公開招聘高(職)中教師職位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