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
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由學校人才引進與人才招聘面試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實施,學校人才引進與人才招聘面試考核工作小組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筆試:政治理論、黨建理論、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與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識;面試內容為輔導員工作的相關知識。根據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總成績為筆試成績×40% 面試成績×60%)
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由學校直接通知本人。
六、考察與錄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報學校黨委研究決定后,在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與韶關學院人事處網頁公示最后成績(含體檢結果)和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組織考察,并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組織考察人員進行體檢。應聘輔導員崗位的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錄用資格的,對于空缺的輔導員崗位可依次遞補錄用,也可結束空缺的輔導員崗位招聘工作。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可向韶關學院紀委、監察處提出。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工作崗位要求或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下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經雙方協商,可續簽中長期聘用合同。
七、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2010〕15號)、《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韶關學院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規定》(韶學院〔2007〕178號)、《韶關學院關于調整人才引進相關規定的通知》(韶學院〔2010〕65號)、《韶關學院人才招聘工作程序》(韶學院〔2009〕57號)、《關于成立韶關學院人才引進與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韶學院〔2011〕51號)和《關于調整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發放辦法的通知》(韶學院〔2011〕159號)相關規定執行。
招聘工作由韶關學院紀委監察處負責監督。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751-8120015.
(二)招聘工作的有關事宜及通知,請瀏覽韶關學院網頁和韶關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韶關12333)網站。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751-8120085.
輔導員報名咨詢:學生處羅老師,聯系電話:0751-8120066
地址:廣東省韶關市大學路韶關學院學生處(行政辦公樓212)
(三)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訂的聘用協議無效。
(四)碩士研究生須于2012年9月30日前已持有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畢業證和學位證書上落款時間為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的碩士研究生須于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畢業證書上簽發日期為準)。對未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者,所簽協議及公示錄用結果將自動失效。
(五)新入職的教職工到校后一律根據學校崗位設置所規定的要求,按照學校實際情況安排崗位職級。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韶關學院黨委組織部、人事處負責解釋。
學校網站:http://www.sgu.edu.cn
人事處網站:http://210.38.192.53/site/rsc/index.aspx
人事處聯系人:葉逢福(0751-8122766)陳雨飛(0751-8120085)
紀委、監察處電話:0751-8120015
人事處地址:廣東省韶關市大學路韶關學院人事處
郵政編碼:512005
韶關學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