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音樂體裁知識:交響曲
(Symphony)源于希臘語“一齊響”,是大型器樂曲體裁,亦稱“交響樂”,系音樂中最大的管弦樂套曲。交響曲的產生同十七、十八世紀法國、意大利歌劇的序曲以及當時流行于各國的管弦樂組曲、大型協奏曲等體裁有直接的聯系。
交響曲的結構,一般分四個樂章(也有只用兩個樂章或五個樂章以上的),各樂章的特點如下:
第一樂章:奏鳴曲式結構,其音樂特點是快速、活潑,主調具有戲劇性,表現人們的斗爭和創造性的活動。它強調不同形象的對比和戲劇性的發展,是全曲的思想核心。樂章前常見概括全曲基本形象的慢速序奏。
第二樂章:曲調緩慢、如歌,是交響曲的抒情中心。采用大調的下屬調或小調的關系大調。它的曲式常為奏鳴曲式(可省略展開部),單、復三部曲式,或變奏曲式等,具有抒情性。第二樂章往往表現哲學思想,人道主義精神,愛情生活,自然風光等,其內容與深刻的內心感受及哲學思考有聯系。這里突出人們的情感和內心體驗。
第三樂章:中速、快速,可回到主調,常以小步舞曲或諧謔曲為基礎,采用復三部曲式、變奏曲式等,具有舞蹈性。
在古典交響曲的這一樂章中,往往描寫,人們閑暇、休息、娛樂和嬉戲等日常生活的景象,以及活潑幽默的情緒。
第四樂章:非常快速,主凋多采用回旋曲式、回旋奏鳴曲式或奏鳴曲式的結構,它常常表現出生括的光輝和樂觀情緒,也往往表現出生活、風俗和斗爭的勝利,節日狂歡場面等。它是全曲的結局,具有肯定的性質。
因此,交響曲是音樂作品中思想內容最深刻、結構最完美、寫作技術最全面而艱深的大型器樂體裁,它以表現社會重大事件、歷史英雄人物、自然界的千變萬化、富于哲理的思維以及人們為之奮斗的崇高理想等為見長;它總帶是有一定程度的戲劇性。
交響曲雖在十六、十七世紀已形成了規范的基本格局,但十八到十九世紀維也納古典樂派為交響曲的形成作出了重要的貢獻,因而使歐洲的器樂創作發展到了一個重要階段,成了維也納古典樂派的前驅。
海頓確立了四個樂章的交響曲的規范形式,采用了編制理想的樂隊組合方式,展示了多樣的主題發展方法,使小步舞曲洋溢著民間的氣息。他一生寫了一百零四部交響曲,被譽為“交響曲之父”。
莫扎特的交響曲,清麗流暢、結構工整,吸收了德奧歌劇的創作經驗和民間素材,采用帶有復調因素的主調風格和旋律化的展開手法,豐富了交響曲的表現力。他一生共創作交響曲四十九部,由于他創作的早熟,人們稱他為“天才中的天才”。
海頓、莫扎特的交響曲,被人們視為交響音樂創作中的“珍品”。
貝多芬在他的交響曲中浸滲了法國大革命先進思想和戰斗熱情。他用廣闊發展的動機,自己以富于動力性的和聲,擴大了展開部的內容,給束部以充分抒發的余地,使奏鳴曲式成為戲劇性的形式。他用詼諧(諧謔)曲代替了小步舞曲樂章,使終曲樂章成為全曲肯定性的結局,甚至在末樂章引入了合唱,這使他成為浪漫樂派的開路人。無論在思想上還是在技巧上,貝多芬都是一位巨人。他的九首交響曲被視為交響音樂創中的“極品”。
自十九世紀開始,經浪漫樂派、民族樂派、后期浪漫樂派大師之手,交響曲又有了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