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業務知識測試資料:課程標準的設計思路
1.課程目標九年一貫整體設計。課程標準在“總目標”之下,按1~2年級、3~4年級、5~6年級、7~9年級這四個學段,分別提出“階段目標”,體現語文課程的整體性和階段性。
2.課程目標根據知識和能力、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三個維度設計。三個方面相互滲透,融為一體,注重語文素養的整體提高。各個年段相互聯系,螺旋上升,最終全面達成總目標。
3.階段目標從“識字與寫字”、“閱讀”、“寫作”(小學1~2年級為“寫話”,3~6年級為“習作”、“口語交際”四個方面提出要求。課程標準還提出了“綜合性學習”的要求,以加強語文課程與其他課程、與生活的聯系,促進學生聽說讀寫等語文能力的整體推進和協調發展。
4.課程標準的“實施建議”部分,對教材編寫、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教學、評價等,提出了實施的原則、方法和策略,也為具體實施留有創造的空間。
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第二部分 課程目標
一、總目標
1.在語文學習過程中,培養愛國主義感情、社會主義道德品質,逐步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和正確的價值觀,提高文化品位和審美情趣。
2.認識中華文化的豐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關心當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樣文化,吸取人類優秀文化的營養。
3.培植熱愛祖國語言文字的情感,養成語文學習的自信心和良好習慣,掌握最基本的語文學習方法。
4.在發展語言能力的同時,發展思維能力,激發想像力和創造潛能。逐步養成實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學態度,初步掌握科學的思想方法。
5.能主動進行探究性學習,在實踐中學習、運用語文。
6.學會漢語拼音。能說普通話。認識3500個左右常用漢字。能正確工整地書寫漢字,并有一定的速度。
7.具有獨立閱讀的能力,注重情感體驗,有較豐富的積累,形成良好的語感。學會運用多種閱讀方法。能初步理解、鑒賞文學作品,受到高尚情操與趣味的熏陶,發展個性,豐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能借助工具書閱讀淺易文言文。九年課外閱讀總量應在400萬字以上。
8.能具體明確、文從字順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據日常生活需要,運用常見的表達方式寫作。
9.具有日常口語交際的基本能力,在各種交際活動中,學會傾聽,表達與交流,初步學會文明地進行人際溝通和社會交往,發展合作精神。
10.學會使用常用的語文工具書。初步具備搜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