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知識考試的考情分析及相關對策
一、考情分析
(一)測查目的及當今教師公招招考的現狀
公共基礎知識應用于教師公招招聘考試的歷史由來已久,其基本特點是重記憶、輕理論、題量大、知識雜、題目易、準備難。作為選拔優秀人才進入教師公招的基礎性考試,公共基礎知識承載著甄別應試人員知識的廣博性、判斷的敏銳性、記憶的準確性等重要使命,可以說,這一考試科目代表了國家任用人才的最基本標準。公共基礎知識面不廣的人,將不能很好適應教師公招的職位要求,不能很好處理日常工作。
公共基礎知識的出現與我國規范教師公招錄用人員考試制度的努力密切相關,同時,它是建立在國家傳統教育體制之上的專業考試,考查對象主要是在應試教育下形成的記憶型知識結構的考生。因此,公共基礎知識的測查目的主要是考查考生的記憶能力、知識的廣博程度。當然公共基礎知識在某些題型中也考查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但這類試題也主要是建立在對已有知識的記憶基礎之上,考生自由發揮的空間較小,答案正確與否的彈性比較小。
(二)歷年考情分析與趨勢預測
1.歷年考情分析
從考題難易程度的分布上來看,近幾年教師公招招考試題中容易的題大約占50%,中等難度的題大約占30%,難題大約占20%。當然,容易的題、中等難度的題和難題都是相對而言的,容易的題和中等難度的題主要指以曾經學習過或者輔導教材中直接出現的知識點為基礎編寫的題,如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等;而難題則是指對相關知識點進行綜合、靈活運用的題,如案例分析題、綜合分析題等,其中大部分考試內容往往涉及行馬克思哲學、特色理論、公民道德、法律基礎、應用文寫作等知識的靈活應用,屬于難題。答好這類題有一定難度,但能夠把考生的綜合能力考查出來,而不僅僅考查考生的“記憶”功夫。
從考題內容比例上來看(以分值計算),馬克思主義哲學、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政治經濟學約占考試內容的35%,法律知識(主要是法律基礎和憲法)大約占15%,公文寫作與處理約占10%,其他人文科技、日常百科等知識約占10%,教師公招管理、市(省)情約占30%。由于各地考試范圍不盡相同,考查側重點也略有不同,所以考查比例有少許差別。從題型來看,近年各地公共基礎知識試題出現過的題型有: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公文改錯題、公文實務題、簡答題、論述題、案例分析題、綜合分析題、作文題等。簡答題與論述題已越來越少見,案例分析題與綜合分析題越來越常見,其表現形式有主觀題和客觀題。
2.考試趨勢預測
(1)考查內容不會有大的變化。公共基礎知識這一考試科目的測查目的在于考查考生對公共基礎知識的理解、應用能力。考查范圍廣泛,才能夠真正從答卷上看出考生的知識結構和素養。所以,這一科目將繼續保持涉及知識面廣這一特點,在內容上變化不大。值得注意的是政治,有些地市州考點國際國內形勢方面有與時俱進的特點,同時要留意新出臺的政治色彩很強的新法律。
(2)考試題量可能稍微增大。現在的公共基礎知識試題開始表現出題量大這一特點。對于覆蓋知識面廣,題目難度不大的試題來說,增大題量是可以理解的,增多的這一部分題,估計會以法律知識為主,適當涉及科技、常識方面。
(3)出題方式趨向于客觀化。客觀題具有出題范圍拓寬、考查方式靈活的特點,同時也便于采用機器閱卷。因此,公文寫作與處理部分,公文實務題逐漸代替了公文改錯題;論述題幾乎絕跡;案例分析題和綜合分析題也越來越多地采用了客觀形式,宜賓市的公招在2008開始就已經全部是選擇題了。
綜合各地教師公招考試情況來看,公共基礎知識這一科目越來越將成為教師公招招考的必考內容,因此,對各地的考生來說,了解這一科目的考試情況,把握它的發展趨勢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