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按照職業學校師資隊伍的建設要求,進行教育理論素質(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職業教育理論)測試。崗位招聘數與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不予開考。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10%。
(2)筆試時間:2012年12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地點:廣州市市政職業學校永福校區內。
(4)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合格成績為60分。
(5)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本校網站公布。
2、面試
(1)面試對象人數按招聘專業崗位數1:3計算,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確定面試對象。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本校網站公布。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90%。
(2)面試包括面談和試教,面談和試教成績分別占面試成績的40%和60%(試教包括實操部分)。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合格成績為80分。
(3)面試采取當場評分、統分的方式,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4)面試時間:2012年12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5)面試地點:廣州市市政職業學校永福校區內。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照相應比例計算,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4、說明:
成功簽訂錄取協議的,按學校差旅費標準報銷單次往返路費;由于個人原因不能到我校工作或考試未通過的,不予報銷路費。
(三)體檢
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文件執行,教師崗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07)》文件執行。
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統一安排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學校承擔,如需復檢,復檢費用由應聘者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