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財政稅收考點:銷售不動產的檢查
銷售不動產的營業額為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檢查要點:
1.將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表與“固定資產清理”賬相核對,看納稅人出售建筑物等不動產的收入是否申報納稅,其計稅依據應為出售時獲得的價款,而不是從所獲得價款中扣除清理費等以后的凈收益。
注意教材第5章114頁的規定:(1)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2)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2.將“固定資產清理”賬與有關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相核對,看有無分解銷售不動產銷售額的現象。
3.將“固定資產”、“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等賬戶與有關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相對照,看有無將出售不動產的營業額未通過“固定資產清理”賬戶,而是直接列作了營業外收支的現象。
【例9-12】在對某工業企業進行納稅檢查時,發現該企業當期出售房屋一幢,并連同房屋所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取得全部收入350000元,發生公證費、手續費、印花稅等50000元,該項固定資產原值2000000元,已提折舊1100000元,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1)取得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350000
貸:其他應付款 350000
(2)支付費用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50000
貸:銀行存款 50000
(3)轉銷固定資產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900000
累計折舊 1100000
貸:固定資產 2000000
。4)結轉凈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 95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 950000
【分析】企業將取得的收入轉移掛在往來賬上,未按營業稅稅法的規定繳納營業稅,應予以糾正,賬務調整如下:
(1)調整收入
借:其他應付款 35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350000
。2)補提稅金
借:固定資產清理 1925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17500
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1225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525
借:固定資產清理 330750
貸: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 33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