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財政稅收考點:政府間的財政收入劃分(掌握)
(一)稅收收入劃分的原則
(二)稅收收入劃分的方式
(三)稅收收入劃分的具體做法
1. 將那些與穩(wěn)定國民經濟有關以及與收入再分配有關的稅種,劃歸中央政府,如個人所得稅和企業(yè)所得稅。
2. 將那些稅基流動性大的稅種劃歸中央政府,如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增值稅、銷售稅和遺產贈與稅等。
3. 對于那些與自然資源有關的稅種(如資源稅),如果在地區(qū)間分布不均勻,則應該劃歸中央政府,反之則劃歸地方政府。
4. 將進出口關稅和其他收費全部劃歸中央政府
5. 將那些稅基流動性較小的,稅源分布較廣的稅種,如房產稅、土地稅、土地增值稅等劃歸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