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負責每個交易日結束后證券和資金的清算。
目前我國實行T 1方式完成清算。
(四)保險公司
1993年人保被分為中保財產保險公司、中保人壽保險公司、中保再保險公司。
(五)其他金融機構(掌握性質及業務特點)
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在特定時期政府為解決銀行業不良資產而設立的金融機構。
業務:收購處置各銀行剝離出來的不良資產。四大國有控股銀行簡稱“工農中建”
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簡稱“華長東信”
2.農村信用社
特點:社員互助合作、民主管理、服務社員。
3.信托投資公司
本質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財”,代人理財時是以受托人的名義進行。
4.財務公司
為企業集團成員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1987年第一家集團財務公司——東風汽車工業財務公司成立。
業務: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和融資顧問、咨詢,協助成員單位實現交易款項的收付,保險代理,成員單位提供擔保,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托貸款和委托投資,對成員單位辦理票據貼現與承兌,成員單位之間的內部轉賬結算等。
5.金融租賃公司
專門承辦融資租賃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適用于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
1986年我國第一家持有金融營業許可證的金融租賃公司——中國租賃公司。
業務:租賃業務、發行金融債券、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境外外匯借款等。
6.小額貸款公司
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服務農村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