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核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由縣教育局和各學校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擬聘人員的實際情況。若出現玉人社發【2012】54號文件規定的10種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考生,按該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考核。
(九)選崗
考核合格者進入選崗,按該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學校崗位。自動放棄的考生,按該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考核、選崗。
(十)公示
參加選崗后的擬聘人員在玉溪人才網、新平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和管理
1、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教育局與擬聘人員簽定《聘用協議書》。
2、對新招聘教師,一律實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費由本人承擔),合同管理和一年試用期制度。檔案及相關組織關系等須遷至新平縣人才中心和所在學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續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根據《新平縣城鄉教師交流支教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新教字[2011]34號文件精神,各學校要有計劃安排相應學科教師到支教學校頂崗學習,期限不少于一學年。
五、組織實施
本次招聘在縣人大、縣政協和縣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監督電話:0877-7771539
六、其他要求
(一)公開招聘過程中,符合回避要求的,按有關要求執行。
(二)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認真、準確,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三)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登陸玉溪人才網和新平電子政務門戶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電話暢通。否則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七、未盡事宜,由新平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
新平縣教育局:0877-7011259
新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7-7015696
新平縣教育局新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