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海寧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203名的通知
因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現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203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6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2∶30;
報名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州東路54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2號樓1樓大廳)。
二、招聘對象范圍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師范類僅限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為18~30周歲(1982年6月6日至1995年6月6日期間出生),海寧市戶籍或生源(戶籍以2013年6月6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截止到2013年6月6日戶籍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報名時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對滿足以下條件的報考人員不限戶籍:
1.報考職教類專業課、特教崗位的;
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報考音樂、體育崗位的;
3.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大學期間獲得2次二等及以上校級年度獎學金的;
(2)大學期間獲得過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
4.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3年應屆畢業的,如被聘用須在辦理報到手續時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寧教育事業;
2.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及應聘職教類專業課崗位的,教師資格不作要求;
3.報考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其它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應與報考崗位一致或相近。
4.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具體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要求”。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