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3年6月1日(以準考證為準),上午9:30—11:30.
2、筆試科目及內容:《專業知識》一科,內容為學前教育專業相關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3、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長沙星沙人才網(http://www.csxsrc.com)查詢。
5、查分:如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向縣人社局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查分申請,待查分結束后,由縣人社局將查分結果反饋給考生。
(四)試教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崗位職數與試教人數1∶3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如最低入圍成績有并列名次,則所有并列名次人員均入圍試教)。試教內容范圍定為長沙縣現行幼兒教材,試教時間、地點、時量及具體辦法在發布試教入圍名單時另行通知。
(五)才藝展示
進入試教程序的人員均參加才藝展示。
1、幼師才藝展示內容:聲樂、器樂、舞蹈、繪畫。才藝展示繪畫畫紙、音樂的鋼琴由試教點提供,其余畫筆、顏料、樂器、服裝、磁帶等自備。才藝展示四項內容成績各占25%。
2、園長才藝展示內容:聲樂、器樂、答辯;聲樂、器樂成績各占25%,答辯成績占50%。
才藝展示與試教同步進行,具體情況在發布試教入圍名單時另行通知。
(六)資格復審
試教、才藝展示工作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30%、試教成績占40%、才藝展示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并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資格復審的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試教成績分數高低排名。
資格復審時間以通知為準,地點為長沙縣教育局。資格復審如有不合格者,則在同一職位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要求實施。體檢如有不合格者,則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八)考察
凡體檢合格者即為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核標準執行。考察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崗位按同一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
(九)公示及聘用
筆試、試教、才藝展示、體檢、考察等階段的結果將進行公示,最終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長沙縣教育資源中心網站(www.csxedu.net)、長沙星沙人才網(http://www.csxsrc.com)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若招聘人員中有自愿放棄的,按照相同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招聘人員的待遇及管理
招聘的園長、幼師列入編制備案管理,由長沙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并享受長沙縣在職教師同等待遇。
五、報考咨詢及技術支持
1、報考咨詢:
長沙縣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
2、技術支持:
長沙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0731-84062128
3、監督電話:0731-84012157
六、本簡章由長沙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長沙縣教育局
長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