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常德市鼎城區招聘76名中小幼教師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經區編委會研究同意,我區部分學校擬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擬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76名(具體崗位及數量見附表)。凡符合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原則
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3、符合招錄公務員的體檢標準;
4、年齡:高中和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要求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寬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幼兒教師要求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5、崗位具體條件見附表。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報市人社局審批。
(二)發布信息(5月9日—5月17日):根據市人社局審批后的實施方案擬定招聘簡章,通過鼎城區政府網站、區人社局、區教育局網站發布招聘信息,并張貼招聘簡章。
(三)公開報名(5月18日—5月20日):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往屆畢業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專業英語四級證(英語學科須提供)報名,應屆畢業生憑學校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資格復審時再提供所有證件原件)。以上證件均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報名費100元。到鼎城區教育局三樓大會議室報名。按學科報名,每人限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名表》。
(四)資格審查:由區人社局和區教育局及用人單位共同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每個環節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身份的報考人員,隨時取消資格。
(五)確定開考比例:開考比例按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市人社局批準,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
(六)考試:分為筆試和試講兩部分,總分為100分。
1、筆試(5月24日上午),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的60%計入總分(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內容為“專業知識”,不指定考試用書;
2、試講(5月29日-30日),成績按百分制的40%計入總分(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試講對象。
(七) 體檢(6月上旬):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八) 考核及資格復審(6月10日—6月20日):由區教育局和區人社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應屆畢業生如不能在6月20日之前提交所有證件原件,則取消其應聘資格。
(九)遞補: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有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十)確定擬聘對象: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區教育局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按要求提交區人社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招聘人員名單在招聘簡章發布的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和《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連同“擬聘人員公示情況報告”和本人檔案,報區人社局審批,由區人社局統一報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相關手續。擬聘人員依成績排名順序自主選擇有招聘計劃的學校,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根據擬聘人員職稱結合單位崗位設置情況兌現其工資福利待遇。
五、組織、紀律與監督要求
(一)加強領導。成立鼎城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車世忠任組長,龐波、唐少華、王直華、羅旺甫任副組長,彭龍、阮齡、劉志平、鄭軍、王志新、婁智偉、施德娟、雷華平、陳官祥、吳弟友、林春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阮齡任辦公室主任。同時由區教育局、區人社局、區編辦、區人大、區政協、區紀委、區保密局組成工作班子。整個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區人社局負責監督指導。
(二) 加強監督。必須嚴格按實施方案規定的程序和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要求執行。在實施過程中有何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市人社局。整個招聘工作在區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三)嚴肅紀律。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紀律規定,要認真落實公開招聘工作中的公開制度、回避制度、申報核準制度和考試制度。對違反公開招聘程序和紀律規定的工作人員,要視情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要嚴肅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要依規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其他未盡事宜,按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常辦發〔2010〕2號文件執行。
咨詢電話:0736-7383527(區教育局),0736-7384915(區人社局)
舉報電話:0736-7389703(教育局紀委),0736-7386654(區紀委)
鼎城區教育局
鼎城區人社局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