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1.參加沙縣新任教師招聘筆試的沙縣籍考生筆試總成績加2分。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必須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筆試成績后,于2013年5月15日前向沙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出具有效證明,逾期提供無效。
2.同一招聘崗位只有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考生時,招聘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加權計算。
3.同一招聘崗位只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時,招聘成績只按面試成績計算。
4.同一招聘崗位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和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考生競聘時,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考生按筆試成績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與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一并參加面試,招聘成績統一按面試成績的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計算,成績并列時,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優先。
5.若2個以上考生筆試、面試加權后的成績相同時,考生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報縣公務員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考生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體檢。根據招聘崗位以1∶1的比例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若體檢不合格的,可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隱瞞事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應聘者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資格。
(二)擬聘用人選的確定。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和考生報考志愿等綜合情況,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統一調劑確定。
(三)考核。沙縣教育局負責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考核,考核內容: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學習表現(主要指在校學習情況和成績)、遵紀守法(指遵守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情況)等。
(四)公示。對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沙縣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fjsxjy.cn)及沙縣教育局政務公開欄上進行公示七個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擬聘人員應提供身份證、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個人檔案等相關材料,否則不予聘用。3天內未與沙縣教育局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者視為自動放棄。崗位空缺的,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選。
(六)聘用人員必須在入編學校服務滿五年,期間不得提出調動或借用申請。
(七)縣紀委、縣監察局對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對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本方案由沙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招聘考試工作中出現的情況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沙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0598-5855809
聯系人:黃老師 陳老師
附件:2013年沙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沙縣教育局 沙縣公務員局
中共沙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