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4月1-10日
2.報名方式:考生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其中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4月1日-4月10日(不含雙休日),報名地點:沙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張(以上證件需原件及復印各一份)。
3.資格審查:如因考生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后果。
4.考生只能選擇1個招聘單位、1個崗位報考。
(二)考試辦法
采取筆試和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但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且具備教師資格的報考沙縣新任教師招聘崗位的可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
1.筆試
(1)4月20日,全省統一筆試。
(2)5月1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向各市、縣(區)反饋筆試成績,并向社會公布筆試成績。
2.面試
(1)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名單和相關事宜在沙縣教育網上發布。
(2)若同一招聘崗位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參加報名競聘時,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一并參加面試。
(3)面試內容包括:試講、綜合素質面試二個部分組成,總分為100分(其中:試講40分、綜合素質面試60分)。
(4)面試時間:根據教師崗位情況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控制在30分鐘以內。
(5)面試成績:考生在場時當場公開。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以上(含7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擬招聘對象。
(6)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