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分手續辦理
符合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定考生應于報名結束后、筆試開始前的上班時間向豐澤區教育局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加分申請手續。申請加分所需材料等具體事宜將在豐澤網(www.qzfz.gov.cn)另行發布,請相關人員及時予以關注。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一)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考生。具體項目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
(二)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三)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加分的相關舉證材料由區公務員局、區教育局負責審核,加分人員名單將在豐澤網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由福建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筆試時間為4月20日,筆試科目、地點等事項詳見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有關說明。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加分后,下同),從高分至低分,按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考生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棄權的,在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資格復審。考生被確定為面試人選后,由豐澤區教育局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復審時間另行通知,復審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生源地的戶口簿、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表彰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面試內容:小學體育、小學音樂、小學美術、幼兒園教師學科面試為專業技能測試。其中,小學體育學科分100米跑、800米跑、原地推鉛球和立定跳遠四項進行,每項占25分;小學音樂學科分聲樂、舞蹈、管樂三項進行,聲樂、舞蹈各占30分,管樂占40分;小學美術學科分書法、素描二項進行,書法占70分,素描占30分;幼兒園學科分唱歌與鋼琴(自彈自唱)、舞蹈、蠟筆畫3項進行,唱歌與鋼琴(自彈自唱)占40分,舞蹈占30分,蠟筆畫占30分。
其余招考科目面試為說課。說課教材為豐澤區2012--2013學年度使用的小學四年級教材。
4. 面試評分辦法:面試評委由7人組成,在7位評委的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剩余5位評委評分的平均分作為考生面試的最后得分。面試得分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不足1:3比例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予聘用;若僅有1名考生進入面試職位,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予聘用。
5.面試時間、地點:小學面試時間初定2013年7月9日,幼兒園面試時間初定2012年7月10日,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組成,即:總成績=折算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 面試成績。
七、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察、公示和聘用
體檢合格后,由豐澤區教育局負責對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檔案調轉與查閱、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考察合格后,經豐澤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豐澤網(www.qzfz.gov.cn)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擬聘人選經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辦理聘用手續,由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實行合同管理。
九、其他事項
(一)新任教師聘用后,食宿問題由本人自行解決。
(二)考生在體檢、考察及公示等環節不合格或棄權造成空缺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豐澤區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595-22508804.
(四)考生在招考過程如遇到相關問題,可向豐澤區教育局咨詢。咨詢電話:0595—22508503.
(五)本通告未盡事宜由豐澤區教育局、豐澤區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泉州市豐澤區教育局
泉州市豐澤區公務員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