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應當登記建檔,并制訂應急預案,告知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5)對員工宿舍的管理
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6)對危險作業的管理
安排專門人員,對遵守操作規程和落實安全措施。
7)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管理
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按照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如實告知作業場所的危險因素以及應急措施。
8)對施工現場的管理
兩個以上生產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可能危及對方,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安全職責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2、法律責任
1)2-20萬:不滿足資金投入;未履行安全管理責任(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5年內不得擔任單位主要負責人)
2)2-10萬:擅自生產、經營、儲存危險物品;重大危險源管理不當
3)1-5萬:非法轉讓經營項目、場所、設備
4)5萬以下:不符合安全設施、設備管理;
5)2萬以下:未配備合格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要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1082掌握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一、安全生產中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二、法律責任
1、訂立非法免責條款的法律責任
該協議無效;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2、從業人員違章操作的法律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給予批評教育,給予處分,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