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對安全設施、設備的質量負責的崗位
1)對安全設施的設計質量負責的崗位(安全設施設計人、設計單位負責;礦山、危險物品,審查部門及其負責審查的人員負責)
2)對安全設施的施工負責的崗位(施工單位負責)
3)對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負責的崗位(驗收部門及其難收人員負責)
4)對安全設施的設備質量負責的崗位(檢測、檢驗機構負責)
2、管理保障措施
1)人力資源管理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2)物力資源管理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3)經濟保障措施
1、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
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
2、保證安全設施所需要的資金
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3、保證安全設施所需要的資金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4、保證工傷社會保險所需要的資金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4)技術保障措施
1)對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的管理
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彩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對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管理
礦山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按照有關規定進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
3)對廢棄危險物品的管理
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理廢棄危險物品的,依照標準審批并實施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