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及相關知識:訴訟時效的種類
(1)普通訴訟時效:2年(主觀起算時間: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
(2)短期訴訟時效:1年
情形: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產品責任除外);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3)特殊訴訟時效:依照特別法規定:涉外合同期間為4年;海上貨物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時效期間為1年。
(4)最長保護期:20年(客觀起算時間:權利被侵害之日)。
法規及相關知識:訴訟時效的種類
(1)普通訴訟時效:2年(主觀起算時間: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
(2)短期訴訟時效:1年
情形: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產品責任除外);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3)特殊訴訟時效:依照特別法規定:涉外合同期間為4年;海上貨物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時效期間為1年。
(4)最長保護期:20年(客觀起算時間:權利被侵害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