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及相關知識輔導:先予執行
先予執行,是指人民法院對某些民事案件在作出終局判決前,為了解決權利人的生活或生產經營急需,根據其申請,裁定另一方當事人預先履行一定義務的訴訟措施。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書面裁定先予執行:
1.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
2.追索勞動報酬的;
3.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先予執行應當僅限于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范圍,并以當事人的生活、生產經營急需為限。
法規及相關知識輔導:先予執行
先予執行,是指人民法院對某些民事案件在作出終局判決前,為了解決權利人的生活或生產經營急需,根據其申請,裁定另一方當事人預先履行一定義務的訴訟措施。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書面裁定先予執行:
1.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
2.追索勞動報酬的;
3.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先予執行應當僅限于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范圍,并以當事人的生活、生產經營急需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