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ㄋ模﹨⑴c質量事故分析的責任
設計單位應當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分析,并對因設計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
四、法律責任
。1)超越資質、出借資質(勘察費、設計費1倍以上2倍以下)
。2)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勘察費、設計費25%以上50%以下)
5、注冊人員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師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止執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以注冊,情節特別惡劣,(重大安全事故),終身不予以注冊。
1116熟悉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質量必須實行政府監督管理。主要目的是保證建設工程使用安全和環境質量,主要依據是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主要方式是政府認可的第三方強制監督,主要內容是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環境質量和與此相關的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主要手段是施工許可制度和竣工驗收備案制度。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具有權威性,
第二,具有綜合性,
工程質量監督也不局限于某一個工程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本區域的所有建設工程項目進行監督。
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主體
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的主體是各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系列措施:
(1)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文件和資料;
。2)進入被檢查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3)發現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時,責令改正。
由政府認可的第三方,即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來依法代行工程質量監督職能,并對委托的政府部門負責。政府部門主要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管理,不進行具體工程質量監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經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考核認定的獨立法人。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主要任務包括:
(1)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委托,受理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監督。
。2)制定質量監督工作方案。
。3)檢查施工現場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
(4)檢查建設工程的實體質量
。5)監督工程竣工驗收
。6)工程竣工驗收后5日內,應向委托部門報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7)對預制建筑構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質量進行監督。
。8)受委托部門委托,按規定收取工程質量監督費。
(9)政府主管部門委托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二、竣工驗收備案制度
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