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面試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含加分)、面試成績分別按5:5的比例計入總成績(百分制)。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百分制)按照兩科以4:6比例計算筆試成績。
2.筆試時間:2013年3月16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開考比例:1:3,未達上述比例的崗位,經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或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降低比例、取消或調減情況,于2013年3月10日在金牛人才網和金牛教育信息網公布。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應聘者,可于2013年3月11日17:00前轉報其它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也可于2013年3月15日17:00前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條件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未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筆試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報方式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者,提供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志愿服務者類別、服務單位、協議服務起止期限、服務期是否已滿及考核結果、是否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特別提示:證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應聘者報名時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加分手續)及志愿者計劃協議書復印件(須加蓋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鮮章),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協議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協議簽訂落款時間為準。待報名成功并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3年3月15日前的工作日內將有效證明材料交成都市金牛區教育局(成都市撫琴東南路6號)辦理加分手續(聯系電話:028—87798975)。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5.筆試成績公布:于2013年3月30日前在金牛人才網和金牛教育信息網上同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
6.查分申請。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資格復審
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和同一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研究決定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第30條第(二)款規定辦理。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在金牛人才網和金牛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2.資格復審內容。應聘者須提供本人報名時打印的《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本人《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本市在職教師和特崗教師報考,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所在學校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函原件(并提供由相關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崗位、工作年限、考核情況、工作簡歷等的證明材料)。
2013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學生,還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成績單和就業推薦表;2011、2012年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學校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落實接收單位的證明;省外免費師范生需提供生源地教育部門出具同意異地就業證明。
3.資格復審要求。應聘者在報名時要認真閱讀報考的資格條件和各職位的具體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資格復審時,如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面試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4.參加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并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缺,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