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程序及要求
1.報名程序:報考者登陸雙流教育人才網注冊報名,按要求規范準確提交真實可靠的個人基本信息和報考崗位等內容。在網上注冊報名1-2個工作日后,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者,需上傳照片(照片為報考者本人近期的免冠證件照片,照片的高寬比為1.3:1,文件格式為JPG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本次網絡報名。同時,報考者須及時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費每人每科50元,兩科共計10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3年3月10日17:00時。繳費完成經管理員審核通過后即為報名成功,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下列情況之一可免于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報考者憑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等有效材料,先進行網上繳費,之后于2013年3月11日前憑上述證明材料到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雙流縣東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84號)辦理退費,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要求:(1)報考者按照公招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2)報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3)報考者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登錄雙流教育人才網更改個人聯系方式并告知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自負。
(四)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成功的報考者于2013年3月13日9:00至3月15日24:00登陸雙流教育人才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方式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2013年3月16日(具體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開考比例:1∶3.達不到比例的個別崗位,經雙流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調整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在雙流教育信息網和雙流教育人才網上及時公布。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將于2013年3月16日前從網上退還本人筆試考務費。
3.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教育公共基礎筆試》。
4.筆試成績計算:《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占40%,《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占60%,滿分為100分。
5.政策加分
(1)加分條件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3年3月16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報方式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須提供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蓋章的證明材料(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協議服務期起止期限、服務期是否已滿及各年度考核結果、是否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志愿者計劃協議書復印件及考核表復印件(均須加蓋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鮮章),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協議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協議簽訂落款時間為準。以上資料須待報名成功并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于2013年3月7日9:00至3月8日17:00交至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備案辦理加分手續,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并將加分情況在雙流教育信息網和雙流教育人才網公示。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
6.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于2013年3月26日前在雙流縣教育信息網和雙流教育人才網公布。
7.查分申請: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在2013年3月27日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提出查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