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工商管理學習資料:股東的義務
1.繳納出資義務
股東出資義務是股東最重要的義務。這一義務既是法定義務,也是約定義務。股東出資作為法定義務,構成了公司設立制度、公司資本制度的重要內容。我國《公司法》對股東出資義務以及違反該義務承擔的責任作了具體規定。股東出資義務作為約定義務,構成了公司章程和出資(認股)協議的重要內容。
第一,繳納出資義務的內容。股東出資義務要求股東在公司設立和公司增資擴股時,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出資(認股)協議規定的出資形式、出資數額、出資期限、出資程序交付認繳的出資。
第二,不履行繳納出資義務的責任。股東不按法律、章程、協議規定的形式、數額、期限、要求繳納出資,即構成了出資義務的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公司成立之前違反股東出資義務的,應向公司、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股東違反出資義務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
第三,不得抽回出資義務。公司登記后,股東不得抽回出資。股東違反該義務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對此,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
2.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均以其出資額或持有股份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這是各國《公司法》的通例。我國《公司法》對此作了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遵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最為重要的自治規則,對全體股東均具有約束力。股東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因此,遵守公司章程應當是股東最基本的義務。公司章程既可以對股東法定義務進行規定和具體化,也可以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對股東設定法定義務之外的義務。
4.忠誠義務
股東應當忠實地對待公司,積極促進公司目標的實現,并避免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股東的忠誠義務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禁止損害公司利益;二是考慮其他股東利益;三是謹慎負責地行使股東權力及其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