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各占總成績的40%,60%。
1、筆試
筆試科目為相應崗位綜合性專業知識(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考試時間約120分鐘。
筆試預計于1月底在嘉興市內舉行,具體地點及時間安排在指定網站公布。
筆試前,將審驗應聘材料(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原件。
筆試后,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比例確定參加下一環節考試人員。筆試結果及下一環節有關安排另行在指定網站公布并電話通知入圍人員。
2、面試
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測評要素:崗位認知程度、勝任力和綜合素質等。
面試后,在指定網站公布考試結果,并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1:1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體檢與考核人選名單。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合格線者不入選。
(四)體檢與考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由招聘單位統一安排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核著重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等情況。
如有體檢不合格或放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有考核不合格或放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嘉興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或嘉興學院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應聘者在辦理錄用手續時應已取得所要求的學歷學位(2013年應屆畢業生需于2013年8月30日前取得),如系留學回國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時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3、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取消聘用資格。
4、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正式編制人員,工作地點在嘉興市市區。
五、聯系方式
地址:嘉興市越秀南路56號嘉興學院人事處(郵編:314001)
聯系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0573-83641212
監督電話:0573-83642345 (嘉興學院紀委)
嘉興學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