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以及《中小學信息技術課程指導綱要<試行>》,結合本校信息技術教育的特點,《標準》明確了信息技術課程的總目標,并從認知領域、操作領域、情感領域、創新領域等四個方面作出了進一步的闡述。
《標準》中不僅使用了“了解(認識)、理解、應用、模仿、獨立操作”等刻畫知識技能的目標動詞,而且使用了“經歷、反應、領悟”等刻畫信息技術活動的過程體驗目標動詞,從而更好地體現了《標準》對學生的信息技術情感領域以及創新領域等方面的要求。
一)知識性目標
1.了解水平
再認或回憶事實性知識:識別、辨認事實或證據;列舉屬于某一概念的例子;描述對象的基本特征等
描述、列舉、列出、了解、熟悉
2.理解水平
把握事物之間的內在邏輯聯系;在新舊知識之間建立聯系;進行解釋、推斷、區分、擴展;提供證據;收集、整理信息等
解釋、比較、檢索、知道、識別、理解、調查。
3.遷移應用水平
歸納、總結規律和原理;將學到的概念、原理和方法應用到新的問題情境中;建立不同情境之間的合理
分析、設計、制訂、評價、探討、總結、研究、選用、選擇、學會、畫出、適應、自學、發現、歸納、確定、判斷
二)技能性目標
1.模仿水平
在原型示范和他人指導下完成操作嘗試、模仿、訪問、解剖、使用、運行、演示、調試
2.獨立操作水平
獨立完成操作;在評價和鑒別的基礎上的調整與改進;與已的技能建立聯系等
獲取、加工、管理、表達、發布、交流、運用、使用、制作、操作、搭建、安裝、開發、實現
3. 熟悉操作水平
根據需要評價、選擇并熟練操作技術和工具
熟悉操作、熟練使用、有效使用、合乎規范地使用、創作
三)情感性目標
1. 經歷(感受)水平
從事并經歷一項活動的全過程,獲得感性認識
親歷、體驗、感受、交流、討論、觀察、(實地)考察、參觀
2.反應(認同)水平
在經歷基礎上獲得并表達感受、態度和價值判斷;做出相應的反應等]
4.關注、借鑒、欣賞領悟(內化)水平
建立穩定的態度、一貫的行為習慣和良好的價值觀等
形成、養成、確定、樹立、構建、增強、提升、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