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資格審查
1、我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后,于2013年1月20日在我校網站公布筆試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名單;
2、2013年3月21日,我校還將對筆試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核(屆時請帶齊有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不符合招聘條件者不能參加筆試。
六、考試
(一)考試工作由我校負責組織實施。
(二)考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3年3月23日(星期六);面試時間暫定為2013年4月2日(星期二)。
(三)考試及計分方法
1、筆試: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均需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綜合理解、分析和表達及寫作能力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同一崗位招聘名額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3、小于或等于1:5的,可按實際報考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我校和同級組織人社部門的網站上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公布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2、面試:主要考查相應工作崗位所必備的各種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以考評小組成員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分數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試用(含試講)人選。如果出現某個崗位的招聘名額與合格人數的比例為1︰1的情況,則按照1︰1的比例確定試用(含試講)人選。
面試成績在同一崗位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試用(含試講)人選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我校和同級組織人社部門網站上公布。公布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3、試用(含試講):根據崗位工作實際,對通過面試的人選進行為期一個月的試用,主要考查適應具體工作崗位的綜合素質、能力和實際水平等。試用(含試講)滿分成績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試用(含試講)成績不合格者將被淘汰。
4、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面試和試用(含試講)成績按3︰5︰2比例合成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九、體檢
根據各個崗位的招聘名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組織體檢人選到指定的縣(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有體檢不合格的,我校可在同一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所需費用由我校承擔。
十、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我校可在同一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十一、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經校委會研究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我校和同級組織人社部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十二、辦理報批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按規定不影響和改變公示結果的,我校將按有關程序和規定權限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批準。
十三、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審批結果,我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與批準進入事業編制的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中共佛山市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