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
① 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入面試的人選需持相關材料于2013年1月7日至2013年1月8日在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對資格復審不合格、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在資格復審時弄虛作假,提供不真實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可下載面試準考證,下載面試準考證時間:2013年1月10日8:30至2013年1月11日16:00.
②組織面試:
面試時間:2013年1月12日-1月14日,面試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聯合組織實施。專技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工勤崗位面試采取技能測試的方式。
3、計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專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工勤崗位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3:7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公開招聘考試成績確定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公布綜合成績。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數之比為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
(五)考察
根據招聘職位的要求,對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考察結束后,應寫出書面考察意見。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以及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報批與備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公示期滿后報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
(八)聘用
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時,未取得相應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書,取消其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