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筆試
1.考試內容:《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考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
2.試卷命制:筆試試卷由烏蘇市公開招聘”雙語”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有關部門組織命制。
3.筆試語種:漢語答題。
4.筆試加分:
⑴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題的 “哈、維、蒙、柯、錫伯族”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
⑵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
符合上述條件的報考人員,只能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分一次,面試不加分。上述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縣(市)級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及相關證件。
5.筆試時間和地點:
考生于2012年10月8日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10月9日筆試。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6.筆試合格分數線:
根據筆試成績,由烏蘇市公開招聘”雙語”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與筆試成績一并公布。
(三)面試
1.按照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的標準,根據不同崗位不同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對招聘1-2人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面試入闈;3-10人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11人以上的崗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2.筆試成績不合格或缺考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3.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4.面試的內容、標準由烏蘇市公開招聘“雙語”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5.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在正式面試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始后到達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時考生須提供筆試準考證、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面試結束時退還原件。
6.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7.面試費用每人40元。
8.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9.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 面試成績×40%。
(三)體檢
1.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參加體檢的考生須于前一天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領取體檢表。
3.體檢入闈人員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4.體檢由烏蘇市公開招聘“雙語”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其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復查只能進行一次,可在指定醫院進行復查,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四)遞補
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可依次進行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