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
面試時間:2012年10月10日,面試地點設在梁平縣教育委員會。應聘人員參加面試需帶上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學習成績單等原件及復印件。
(四)面試方式
報考職教中心崗位的人員,面試以技能測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報考縣就業與再就業培訓中心的人員,面試以考核方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五)體檢
體檢人員根據招聘名額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梁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
(六)考察
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現實表現和工作業績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復審未通過人員不能確定為擬聘人員。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對象,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梁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對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畢業院校、工作經歷、擬聘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經核定不影響聘用的,由梁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招聘手續,用人單位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正式聘用人員在我縣須至少服務5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五、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招考職位的專業要求,統一以《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2年下半年修訂)》為準。
本簡章由梁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梁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