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紅河州委黨校公開招聘5名教師的通知
為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和《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經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中共紅河州委黨校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教師,F結合實際,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年齡在35歲以下(1977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歲以下(1972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同時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條件(詳見《中共紅河州委黨校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獻精神,熱愛黨校干部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有扎實的專業理論基礎、流暢的口頭表達能力、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受過刑事處分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也可電話報名并郵寄相關資料復印件)。
2、報名時間:2012年9月10至17日。
3、報名地點:紅河州委黨校組織人事科
4、報名材料:個人簡歷、公開發表論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學歷認證報告、身份證及免冠近照。上述材料需交復印件各一份(用A4紙復。,并填寫《中共紅河州委黨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得由他人代報。
5、按規定招聘崗位報名人數須達到1:3以上方開考。
6、若本人現用名與證件的名字不符者,必須由公安部門出具更名證明,并在報名時向工作人員出示。
7、應聘者必須對所攜帶證件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自報名起至錄用后的任何時間,錄用部門均可取消其報名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自己承擔。
四、招聘考試方式和內容
考生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直接進行專業素質考試。
考試方式:課堂講課、專業提問
考試內容:講課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專業理論水平和教學能力素質,應聘者自選一個本專業學科專題,制作多媒體課件,講授時間控制在20分鐘內;專業提問由主考官對紅河州經濟社會發展問題以及黨校工作問題進行提問,考生現場作答,時間15分鐘內。
考試分值:專業素質考試總成績為100分,講課、提問各占50分。60分(含60分)以上為合格,若出現崗位所有考生專業素質考試成績低于60分,該崗位錄用自行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