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時間、地點及要求:
1、考試時間:2012年9月26-27日。
2、考試地點:州委黨校綜合樓教室。
六、擬錄用人員的確定
1、專業素質考試結束后,從專業素質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招聘數從考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政審人員。體檢、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進行公示。若專業素質考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必須進行加試,根據加試成績,擇優進入體檢、政審。
2、因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者,在參加專業素質考試的人員中按招聘崗位和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等相關事宜在紅河人才網公示,由委黨校負責組織考生填寫《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體檢表》,并統一帶隊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4、考核(政審)由州委黨校負責,嚴格按《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政審(考核)的規定進行。
七、錄用及錄用后管理
被確定為擬錄用的人員,報經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向社會公示,公示期內未接到不良反映的,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紅河州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在2012年10月20日前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錄用后按紅政發〔2005〕40號文件管理,并實行人事代理。
八、紀律
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個招聘過程邀請州紀委、州人社局進行監督,州委黨校負責組織實施。考生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的行為,可直接向紀檢監察部門和州人社局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原國家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九、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十、本公告紅河州委黨校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聯系電話:0873-3649500.郵編:661000.如需了解學校更多信息,請登陸我校網站:www.hhdx.hh.cn
附:州委黨校2012年崗位表。xls、報名登記表。doc
中共紅河州委黨校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