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考內容:
1、財務會計循環;
2、會計核算原則;
3、收入要素;
4、資本性支出;
5、凈資產收益率、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六、經濟法命題特點:
1、考核重點在合同法部分,其次是工業產權部分和證券法,公司法部分考的最少;
2、命題集中分布在合同訂立、效力、履行;合同法部分的考試強調應用性;
3、雖然工業產權部分的考分有加大趨勢,但主要還是基本知識型考題,容易得分。
常考內容:
1、合同的訂立與效力;
2、合同的履行;
3、公司股份的轉讓;
4、公司內部機構的職權;
5、證券公司的證券交易;
6、商標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