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基礎考點:政府預算編制和執行制度
政府預算制度,是財政運行的基本規則,是有關政府預算活動的各種法規制度,是納稅人及其國家權力機關控制財政活動的機制。政府預算制度是財政制度的核心,是財政賴以存在的基礎,是國家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預算制度,一般是通過“預算法”的形式予以確定。
(一)預算編制制度
1.建立部門預算制度
(1)部門預算的含義: 部門預算,是指政府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其履行職能需要,由基層單位開始編制,逐級上報、審核、匯總,經財政部門審核后提交立法機關依法批準的涵蓋部門各項收支的年度財政收支計劃。
【注1】部門預算制度是市場經濟國家財政預算管理的基本形式。
【注2】部門收入預算編制采用標準收入預算法。
部門支出預算編制采用零基預算法。
【注3】支出預算包括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其中,
基本支出預算實行定員定額管理 。
項目預算要進行科學論證和合理排序,納入項目庫,編制中長期項目安排計劃,結合財力狀況,在預算中優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項目。在此基礎上,編制具有綜合財政預算特點的部門預算。
【注4】部門預算采取自下而上的編制方式,編制程序實行“兩上兩下”的基本流程。 (部門預算建議數—預算控制限額---部門預算草案---批復預算),各部門應當在財政部門批復本部門預算之日起15日內,批復所屬各單位的預算,并負責具體執行。
【注5】建立部門預算制度的重要意義。
、賹嵭芯C合預算,統一了預算分配權,實現了預算編制的統一性,增強了預算的透明度,提高了預算分配的規范性和完整性。
、谕ㄟ^加強結余資金管理、引入績效評價等,增強了預算管理的科學性,提高了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鄞_立了部門作為部門預算主體的地位,承擔著預算管理責任,部門財權與事權相結合,有利于提高政府宏觀調控和各部門統籌安排資金的能力,有利于推動部門和行業事業發展。
④預算從基層編起,經過部門審核匯總、財政綜合平衡,再報政府審定、人大審批,使預算形成的鏈條更加嚴密,增強了預算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預算法治性約束大大增強,有效地規范了政府的管財行為、財政的理財行為和部門的用財行為。
2.將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管理
財政部決定從2011年1月1日起,將按預算外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1)預算管理方式。自2011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門各單位的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收繳比照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執行;中央部門預算外收入全部上繳中央國庫,支出通過公共財政預算或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其中,交通運輸部集中的航道維護收入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中央部門收取的主管部門集中收入、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收入、廣告收入、捐贈收入、回收資金、利息收入等預算外收入納入一般預算管理。
(2)收入預算級次和支出安排原則。預算外收入納入預算管理后,收入預算級次保持不變,原上繳中央財政專戶的收入上繳中央國庫。
(3)將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的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