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見的工程索賠證據
常見的工程索賠證據有以下多種類型:
1.各種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協議書及其附件、中標通知書、投標書、標準和技術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或者預算書、有關技術資料和要求、施工過程中的補充協議等;
2.工程各種往來函件、通知、答復等;
3.各種會談紀要;
4.經過發包人或者工程師批準的承包人的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和現場實施情況記錄;
5.工程各項會議紀要;
6.氣象報告和資料,如有關溫度、風力、雨雪的資料;
7.施工現場記錄,包括有關設計交底、設計變更、施工變更指令,工程材料和機械設備的采購、驗收與使用等方面的憑證及材料供應清單、合格證書,工程現場水、電、道路等開通、封閉的記錄,停水、停電等各種干擾事件的時間和影響記錄等;
8.工程有關照片和錄像等;
9.施工日記、備忘錄等;
10.發包人或者工程師簽認的簽證;
11.發包人或者工程師發布的各種書面指令和確認書,以及承包人的要求、請求、通知書等;
12.工程中的各種檢查驗收報告和各種技術鑒定報告;
13.工地的交接記錄(應注明交接日期,場地平整情況,水、電、路情況等),圖紙和各種資料交接記錄;
14.建筑材料和設備的采購、訂貨、運輸、進場,使用方面的記錄、憑證和報表等;
15.市場行情資料,包括市場價格、官方的物價指數、工資指數、中央銀行的外匯比率等公布材料;
16.投標前發包人提供的參考資料和現場資料;
17.工程結算資料、財務報告、財務憑證等;
18.各種會計核算資料;
19.國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四)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
索賠證據應該具有:
1.真實性;
2.及時性;
3.全面性;
4.關聯性;
5.有效性。